提供免息貸款
政府會應非牟利國際學校辦學團體的申請,以免息貸款形式提供工程設備資助,以供在獲分配的全新土地興建校舍。貸款上限為相等於興建一所容納相同學生人數的標準設計公營學校校舍的建築費用。貸款不包括興建學前學校或寄宿設施(如有提供)的費用。如貸款申請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政府會與成功申請的辦學團體簽訂貸款協議書。貸款會藉以政府為受惠一方的法定押記作還款保證,辦學團體將於新校舍落成時支取貸款,並會分十年攤還款項。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曾批准數所國際學校的免息貸款申請,以資助學校在全新土地興建校舍的建設費用。近期獲批貸款的國際學校包括Kellett School Association Limited(2億383萬港元,2012年)、Hong Kong Academy Educational Foundation Limited(1億5,772萬港元,2012年),以及哈羅國際學校(香港)有限公司(2億7,274萬港元,2012年)。
由於申請團體屬非牟利機構,因此需要政府的免息貸款作為向私人或商業機構申請過渡貸款的支持,以供興建校舍。如貸款申請獲得批准,申請貸款的辦學團體會以該筆款項償還為支付興建新校舍費用而借取的過渡貸款。
獲分配全新土地的學校如有意申請免息貸款,申請時須向教育局提供以下資料:
- 在全新土地的校舍將會容納的小學及/或中學學生的確實人數;
- 一份有依據的建築圖則;
- 整段建議貸款期的預計損益帳、現金流量表和資產負債表,以及作出這些假設所使用的基準和方法;
- 現有或建議的校董會成員和主要持份者名單(如有);以及
- 辦學團體過去三年的經審核帳目(如有)。
- The Kellett School Association Limited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交的申請(2012年4月27日)
- The Hong Kong Academy Educational Foundation Limited 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交的申請 (2012年5月25日)
- 哈羅國際學校(香港)有限公司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交的申請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