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规定有兴趣的办学团体在开办国际学校前须符合一系列特定要求,以维持国际学校的教育水平及确保其质素。
《教育条例》订明,任何人在学校任教必须为检定教员或准用教员。有关的学校或教师应于教师确认受聘之后及上任前尽快提交教师注册申请。有关教师注册的详情,请浏览教育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