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工作

我们支援并协助国际学校提供优质教育服务,以满足社会的需求。

服务合约

为确保国际学校所提供的教育质素及加强学校的问责性,在校舍分配工作中获分配空置校舍及/或全新土地发展国际学校的申请团体须与政府订立服务合约。服务合约规定成功申请的团体所经营和管理的国际学校须符合申请团体就校舍分配工作曾递交的详细办学计划书、学校发展计划、《教育条例》、《教育规例》、校舍分配工作下特定的条款、其他有关的法例、其他由政府不时公布的要求和适用于国际学校的教育政策。服务合约首段年期为十年,之后政府可酌情每五年续期一次。

这是服务合约的标準文本,以供参阅:全新土地, 空置校舍。请注意,当局或会按照现行政府政策,以及个别情况更改其中的条款。